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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惠暖春城-激情雪博会”消费券

来源:百瑞集团 时间:2020-12-24
  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、市各级关于扩大消费的系列部署,根据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,结合雪博会促进全民上冰雪活动,在雪博会现场面向在长人员开展现场消费领券核减活动,总投入资金100万元消费补贴政策,带动我省冰雪季文旅市场复苏发展。

活动时间

2020年12月25日9:00时活动开始,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29日16:00时。消费领券先到先领,如果总金额提前领,领券活动

二、活动对象

“雪博会”场馆现场的所有在长人员(含外地来长人员)

三、获得方式

(一)消费者在雪博会现场,通过支付宝扫描现场指定二维码获取,随机领取消费券金额,并在指定设备上进行消费核销。

(二)同一支付宝账号、手机号、身份证、手机终端,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,均视为同一在长人员。活动期间(25-29日)最多拥有三次领券机会,数量有限,先到先得,领完即止

四、使用规则及领券平台

1、消费券面及使用规则

1)“雪博会”消费券总资金100万元,其中包含50元、100元、200元三种面值消费券。

2)核销方式:以满减方式进行核销消费券,满200元可用50元面值消费券1张;满300元可用100面值消费券1张;满500元可用200元面值消费券1张。(券不可叠加使用

3)消费券满减条件以被扫支付金额为准,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,不可转让、不可售卖、不可找零、不可提现。

4)活动仅限雪博会现场扫码领券与核销,核销商户仅限雪博会参展商户且在雪博会场馆内完成交易核销。

5)消费券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5日9:00至2020年12月29日16:00截止。

6)消费券可以与馆内参展商家开展的其它优惠活动叠加使用

7)消费券必须在“雪博会”现场内支持阿里支付宝移动支付的实体消费场所使用,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。

8)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,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,消费券将退回总资金池,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交易仅部分退款,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。

2、平台使用规则

1)由支付宝“吉社通”为“惠暖春城-激情雪博会”消费券活动提供技术支撑,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或扫描指定二维码下载支付宝APP,并完成实名认证,在2020年12月25日 9:00 时起,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,扫描雪博会现场指定二维码进行领券。

2)每位市民活动期间最多有三次领券机会,每次领券时将采取满减方式进行核销,每次只可领取一张50元、100元、200元面值其中的一种消费券。(活动期间一共可以领取3张)

3)每位市民单次消费只可核销一张消费券,不支持叠加使用。

4)在馆内单一商家使用满减,不可在馆内多家商家累计使用。

5)消费券有效期与“雪博会”活动结束时间同步,过期自动作废,请注意在时限内使用。

五、活动目标

通过“惠暖春城-激情雪博会”活动,带动我省冰雪季文旅市场复苏发展,促进文旅行业企业活力、释放经济潜力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(一)参与活动需要在阿里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,且已完成实名认证。

  (二)所使用的支付宝客APP版本需要在10.1.62版本及以上方可正常参加活动,10.1.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后使用。

(三)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,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。基于活动期间消费券数量及金额存在调整可能,具体消费券及金额后续将在活动页面公布。

(四)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,政府部门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(包括:交易时间、交易金额、核销金额、核销类型、交易商家信息),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。

(五)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,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(如刷单、套现等),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,并收回已得消费券。构成违法犯罪的,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。

    (六)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。

(七)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最终解释。

(八)平台咨询电话: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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